日前,西雙版納州紀委監委制定印發《西雙版納州紀檢監察機關應對重大疫情事件監督工作預案》(以下簡稱《預案》),進一步明確重大疫情事件監督職責任務,不斷規范監督處置應急程序,形成工作合力,提升監督實效。
“要立足紀檢監察機關職能定位,服從服務于疫情防控的大局,強化政治監督。”州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介紹,該州通過建立統一、快速、協調、高效的突發疫情事件應急監督機制,進一步提升全州紀檢監察機關應對重大突發疫情事件監督工作水平,確保各項重大決策部署落實到位。
明確工作原則。《預案》規定,本預案所稱重大疫情事件是指突然發生,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較大或重大傳染病疫情、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。本預案適用于全州紀檢監察機關在重大疫情事件中的監督工作。應急監督工作突出政治性、人民性、規范性、應變性、協調性。
細化職責任務。《預案》明確,成立州紀委監委應對重大疫情事件監督工作領導機構,加強對應急監督工作的統一領導、統籌協調和指揮調度。建立工作機構,設綜合協調組、研判預警組、現場監督組、直查直辦組、政策法規組、后勤保障組。建立健全信息資源共享機制、每日工作例會制度、每日工作情況報告制度、每日問題反饋機制、定期視頻調度機制、問題會商研判機制。
《預案》還明確了信息獲取與報送、信息研判、預案啟動具體應急程序,細化了預防與預警階段監督的范圍和內容,應急監督重點、監督方式,對調查處置的方法步驟以及善后恢復監督、培訓與獎懲作出具體要求。
《預案》的制定出臺,旨在規范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應對重大疫情事件監督工作方法,要求把應對重大疫情事件監督檢查作為一項常態化工作來抓,有針對性地結合地方、行業特點,開展規范化、科學化的培訓教育,開展應急預案演練,重點解決疫情事件來臨時監督檢查工作“抓什么、誰來抓、怎么抓”的問題,切實提高紀檢監察機關應對重大疫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。(巖溫扁 || 責任編輯 王文錦)